22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對養老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秋冬季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將對全市養老機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檢查時間為10月24日-11月30日。據悉,對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且無條件或拒不整改的養老服務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性質嚴重的要吊銷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拒絕帶“病”運營。
記者在采訪時獲悉,這次消防安全大檢查的內容主要有: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經過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是否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建筑;對防火檢查巡查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是否及時組織整改。是否建立并落實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制度,電氣線路、用電設備和燃氣管道、液化氣瓶、灶具是否定期檢查,有無違規用火用電現象等。聯合檢查評估組現場對養老機構發現的安全問題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且無條件或拒不整改的養老服務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性質嚴重的要吊銷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新建的沒有取得消防資質的養老機構,不允許試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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