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節臨近,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部署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通知指出,堅決打擊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各級各部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嚴格落實居民小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并與所轄鄉鎮(街道)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的作用,組織力量加強春節期間居民小區的安全巡查,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確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備完好有效,并及時清除小區內的可燃物和煙花爆竹殘留物;統一制作“禁放”警示標志,在各禁放區域內張貼、懸掛。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向居民宣傳安全、合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知識。有條件的小區要劃定相對集中的燃放區域;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間內以及在建筑物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及時勸阻;對不聽勸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在經營環節,通知提出,嚴格煙花爆竹市場準入。青島的煙花爆竹采購、批發業務必須由取得市安全監管局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公司負責。2017年春節期間,繼續由青島東泰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即墨青升日用雜品有限公司兩家批發企業負責市內三區和嶗山區的煙花爆竹的供應,其他區、市煙花爆竹的供應由本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批發公司負責。
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許可工作制度,規范許可工作程序,對申請材料和零售場所進行審查,嚴格審批程序。在同等條件下,對經營年數長、經營信譽好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優先審批,上年度有違反煙花爆竹銷售管理規定的零售點不予審批。(記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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