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涉毒數量最大案宣判
今天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普東刑事審判法庭一審公開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1名毒品犯罪分子獲刑。其中,林武漢、辛龍福2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燦等3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宣判后,青島中院通報了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審判情況。
在宣判的3起案件中,林武漢等販賣、運輸、制作毒品案是近年來山東省涉毒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件,涉案毒品800多公斤。被告人林武漢2010年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其釋放后不思悔改,2015年1月份,用麻黃素和其他制毒原料,在廣東省先后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和半成品共計887905.92克,晶體甲基苯丙胺含量高達78%,并多次向外販賣。另外,林武漢還非法持有槍支一支,并將向其販賣麻黃素的楊景輝非法拘禁,致其輕傷。該案其他被告人涉毒品數量均在2000克以上。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武漢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販賣、運輸、制造甲基苯丙胺類毒品,其行為構成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其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其非法持有槍支1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應以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因林武漢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數量大,依法予以嚴懲,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陳燦、崔文良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均依法從嚴判處。同時宣判的文學哲、辛龍福犯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二人共謀購買冰毒2100余克,并多次向外零包販賣,中院一審對辛龍福判處死刑,對文學哲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青島新聞網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馮永龍 呂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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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傳月 青島集中宣判45起毒品案
包括青島中院今天宣判的3起案件,今年的禁毒宣傳月,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先后分8個批次對4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54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宣判。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我國毒品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青島作為沿海開放城市,毒品犯罪仍然呈高發態勢并出現新的特點:
一是前端制毒犯罪案件逐漸增加,末端毒品犯罪增長迅速,毒品犯罪呈雙向并增之勢。2015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3057件,判處被告人3 896人,同比增長61%,其中小包零星販賣突出,零包販賣、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長迅速,毒品犯罪案件在中院及市南、市北、李滄等7個基層法院已成為刑事案件第一大案由,平度、萊西等基層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數量也開始迅速增加。
二是運輸毒品方式多樣化,除了傳統的乘坐飛機、火車攜帶運輸毒品外,出現租車自駕、乘坐非實名制的長途大巴、乘坐出租車、利用物流快遞等多種更加隱蔽的運毒方式運輸毒品,其中快遞成為運輸毒品的重要途徑。
三是網絡涉毒犯罪開始蔓延,毒品交易特別是小額毒品交易越來越網絡化,販毒分子通過QQ群、微信群等網絡平臺傳播制毒技術、買賣制毒物品、販賣毒品和組織吸毒等,具有極強的隱蔽性。
四是涉案毒品以合成類冰毒為主,海洛因等毒品已較為少見,同時因吸毒誘發的殺人、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頻發。五是涉毒人員成分復雜,吸毒人員近乎覆蓋各個社會職業群體,并出現年輕化、女性化趨勢,涉毒犯罪人員中,90后女性以及企業管理人員都分別占據不少比例。
青島全市法院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堅持依法嚴厲打擊,依法嚴懲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特別是對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裝販毒、職業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販賣、誘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該判處重刑的堅決判處重刑,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適用死刑。
本月全市法院集中宣判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既有販賣、制造毒品數量巨大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比如被告人林武漢制造毒品800余公斤,雖然其中大部分毒品被查獲,因其制造毒品社會危害性大,所以依法對其判處死刑。也有多次零包販賣小量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從重處罰的,體現了全市法院既嚴厲打擊大宗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也從嚴打擊多次小量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為,堅決遏制毒品泛濫、蔓延。
青島法院同時注重從經濟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充分適用罰金刑、沒收財產刑并加大執行力度,依法從嚴懲處涉毒洗錢犯罪和為毒品犯罪提供資金的犯罪,剝奪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經濟基礎和條件,切實提高懲治毒品犯罪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在堅持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同時,青島法院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于從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誠意,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時依法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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