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晚報》報道,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根據中央要求,民政部、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戰老戰士、老同志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發放標準為每人5000元,9月份之前發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盡快組織實施向抗戰老戰士、老同志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工作,確保9月份前將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發放到抗戰老戰士、老同志手中。
民政部門要按照規定的發放范圍認真審核發放對象,嚴格規范發放程序,精心組織發放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確保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同時,要加強對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發放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資金發放公正、公開、透明。
65周年曾發放3000元補助
記者注意到,2010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65周年,中央財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對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間入伍,健在的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民政部稱,2010年,在鄉抗日老戰士全國共有12.3萬人。民政部對這部分人員建有專門數據庫,并根據地方民政廳(局)每年報上來的最新數字進行數據庫更新,死亡人員將從數據庫中去除。
民政部消息稱,近年來,國家多次提高包括在鄉抗日老戰士在內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保障他們的生活不低于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生活補助金只發給本人
“在鄉抗日老戰士”如何劃定范圍?民政部優撫安置局相關負責人之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鄉抗日老戰士指的是在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入伍,目前健在的農村的抗日老戰士。
抗日老戰士并非指必須參加抗日戰爭,而是包括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八路軍、新四軍、華南抗日游擊隊、東北抗日聯軍、各地游擊隊的老戰士和從事地方工作與地下工作的老同志等。
關于補助標準,民政部負責人解釋說,在鄉抗日老戰士,是在鄉復員軍人的一種,除了此次每人一次性發生活補助金外,他們多年來一直享受著國家定期發放的補助。款項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中央財政補助一部分,其他由地方財政負責,中央補助標準根據地域不一。
據了解,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是中央財政撥出的專款,只發給本人。如果本人去世,配偶并不在發放范圍。
青島500余名抗戰老兵將享補助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封滿樓)記者11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初步統計,我市目前符合條件的老戰士老同志有500余人,市民政局將按國家要求,首先核實人員情況,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下發后將補助發放到位。
據悉,此次發放補助的對象共包括四類人員:抗日戰爭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戰爭時期軍隊離休干部、無軍籍職工;抗日戰爭時期在國民黨軍隊服役,后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編入解放軍序列的在鄉復員軍人;參加過抗日戰爭,后回鄉務農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500余名抗戰老戰士老同志中,絕大多數為在鄉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按照相關規定,我市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為每年15000元,殘疾軍人按傷殘等級享受傷殘金,最高每人每年52360元,最低每年約5000元。傷殘金和生活補助金不重復領取。
此外,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出通知,要求做好慰問抗戰老戰士等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財政、衛生計生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通過上門看望、發放慰問金或慰問品、邀請參加紀念活動、舉辦座談會、聯歡會等形式,集中組織對健在的抗戰老戰士(含生活在大陸的國民黨抗日老兵)進行走訪慰問,以表達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褒揚他們為中華民族作出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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