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發現場,女主人所在的席夢絲床墊只剩下骨架。(警方供圖)
▲郭全城被民警抓獲歸案。
居民樓突發大火,火災撲滅后卻牽出一樁命案—— 一女子被害躺在廢墟中,經警方初步勘察發現死者系他殺。一奇怪的陌生男子進入警方視線,但他只留下了一個模糊的背影,導致線索一度中斷。在案情陷入僵局后,民警分析認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乘坐公交車出行,遂對途經案發小區的多條公交車線路進行分析,卻又發現嫌犯留下了公交車迷魂陣。最終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琴島通IC卡,借此了解其活動范圍。在連續鏖戰十四晝夜后,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郭全城,成功偵破此案。
案發火警現場牽出命案
2012年12月5日15時,家住李滄東部某新建小區的孫老太在陽臺上晾衣服時,發現隔壁窗戶正往外呼呼地冒著白煙。“糟了,著火了!”孫老太一邊大喊,一邊去敲鄰居家的門,但是始終無人應答。隨后,她趕緊打電話通知小區物業,并撥打了119火警電話。
物業人員得知情況后,先電話通知了著火房子的男主人徐德海。得知自家著火后,徐德海非常著急,更令他擔憂的是,據孫老太描述著火的地方應該是主臥室,這讓他有種不祥之感。徐德海與物業人員趕至家中,打開房門發現室內火勢已經很大,濃煙滾滾,情況非常危險,緊急趕到的消防隊員很快撲滅了大火。
煙火消盡后,現場出現了令人震驚的景象:消防隊員發現其中有一具被燒焦的尸體。感到案情不止著火那么簡單,消防隊員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民警和法醫很快趕赴現場了解情況。經勘察,該戶房門朝北,外面是單扇外開防盜門,里面是內開的木門,進入房門為餐廳和廚房,客廳東面就是案發現場的南臥室,此時房間內只剩殘駁橫亂的灰燼,室內被煙火熏燒得黢黑,門窗都已開裂脫落,可以想象先前的火勢之大。被害女子躺在只剩下骨架的席夢思灰燼中,其身體嚴重受損,已看不出模樣。
經了解,死者正是該戶女主人劉海莉,現年38歲,民警在尸檢時發現其身體左側第五、六肋間有一創口,深入體內約12厘米,寬約1.5厘米,是單刃刀穿透心臟,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通過其家屬確認,死者的手機、兩張銀行借記卡都不見了,于是警方推斷這很可能是一起搶劫殺人焚尸案。但因現場遭到了破壞,并沒有找到有用的線索。
線索陌生男子曾出入樓座
鑒于案情的嚴重性,李滄公安分局會同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等部門的精干警力,迅速成立“12·05”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兇手作案手法如此殘忍,莫非與劉海莉或其家人有什么深仇大恨?民警首先對受害人的家屬進行訪問,但調查結果發現劉海莉就是一個普通人,社會關系比較簡單,平時并沒有與他人結怨,其家人也未曾與他人產生特殊矛盾,可以排除仇殺的可能。另外,受害人及其家屬的關系比較融洽,夫妻雙方均沒有婚外情關系。由此判斷,這是一起單純的入室搶劫案。
民警在對案發當天出入該樓座的人員以及住戶的調查訪問中,發現了一個可疑人員。民警從21樓居民王某處了解到,當天上午9時18分,王某聽到有人敲門,開門后見一位約30歲、穿戴嚴實的男子詢問是否可以在這里租房子,該男子身高約1.75米,長臉較瘦,顴骨較高,鼻梁直,上身穿帶帽子的青色面包服,在王某表示不租后便離開了。但是,約過了半個小時,此人再次來敲門,王某及其婆婆開門,男子呆愣了一下又詢問去22號樓怎么走,其言行舉止令人生疑。
另外,洗衣機售后服務人員鞠某稱,當日上午9時38分,他曾在電梯內遇到過衣著與王某所述一致的男子,二人還在電梯里交談了幾句,對方說著帶魯西地區口音的普通話。
專案民警通過小區視頻監控,鎖定該男子曾于當日13時03分又進入小區,14時32分離開,而此時間正與案發時段相吻合。監控錄像顯示,受害人劉海莉于5日11時36分乘電梯回家后再未離開。于是警方分析,監控錄像中的男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推測其在上午兩次進入案發樓座,意在踩點并尋找作案目標,下午再次進入該樓座,作案得手后逃離現場。可惜的是,因電梯里光線不好,導致監控畫面有些變形,無法看清男子的長相。
偵查
時隱時現的嫌疑人
專案組通過對受害人銀行卡使用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案發當天16時58分,嫌疑人在中山公園光大銀行ATM 機,持受害人銀行卡提取現金100元。民警馬上調取周邊路口監控錄像,發現此人與小區電梯中嫌疑人正是一個人,他于16時56分乘304路公交車在中山公園站下車后來到ATM 機前。可惜的是,304路車設施比較老舊,并沒有安裝監控設備,因此無法查找有關嫌疑人影像資料,通過訪問,當時的司機和售票員也表示對此人沒有印象。
但民警們從沿途獲取的監控錄像中發現,16時35分26秒嫌疑人在“泛海名人酒店”對面的棧橋車站出現過;幾秒種后,又在浙江路與太平路交叉路口翻越欄桿。這一個翻越的動作,會不會留下蛛絲馬跡?
專案組立即派出民警前去這處護欄,嘗試提取嫌疑人的DNA 及指紋。但經核查,都沒有取得有價值的線索。
為了防止嫌疑人逃離本市,專案組向市內各地發出了協查通報。隨后。民警又發現:在中山公園公交車站,嫌疑人有走向321路車的跡象,可仍然沒有取得有價值的監控錄像。至此,專案組似乎進入了一個公交車迷魂陣。
抓獲海量信息中鎖定嫌犯
民警多方調取監控錄像,始終未發現嫌疑人有乘車的跡象。那么嫌疑人是怎么離開現場,離開后又去了哪里?
通過分析,專案組堅持認為嫌疑人衣著檔次不高,又是乘公交車去的提款地點,其乘公交車到達或逃離現場這一點在很大程度上是成立的。于是,專案組安排專門力量,調取途經案發現場所在小區的8條公交線路監控錄像,又對這些公交車的琴島通IC卡打卡信息進行比對。
這樣做的工作量是海量的。根據嫌疑人案發前后乘坐公交車活動的軌跡,專案組采集大量相關信息進行碰撞、篩查和分析。令人欣慰的是,民警找到嫌疑人在案發后的較短時間內在水清溝站點打卡上車的圖像。民警從眾多IC卡打卡記錄中,獲取了一個IC卡卡號。這張乘車卡的持有者經常往返于青島和青西新區之間,近一段時間每天早上都會到達青島會展中心附近,傍晚或夜間再返回,從這一點來看,嫌犯很可能就在這一區域工作。
經過大量排查后,專案組在會展中心附近一處工地將持卡者郭全城抓獲,此人正是曾出現在案發小區監控里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明,郭全城來自聊城莘縣,時年27歲,2007年曾因嫖娼被聊城警方打擊處理過。據其供述,2012年8月郭全城來青島打工,10月份其妻子帶著孩子也來到青島,一家人在青西新區煙臺前小區租了房子。郭全城憑借其掌握的車床技術,在原四方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乘坐公交車往返原四方、青西新區之間。
真相入室搶劫心生惡念
郭全城的收入不多,孩子年紀小加上妻子沒有工作,巨大的生活壓力讓他喘不過氣。為了改善生活,他想通過入室搶劫單身女性的方式來弄錢,并事先想好了一個犯罪計劃:先敲開門,如果人多就假裝租房,如果是單個女性就先把人打暈捆綁起來,然后再翻找財物,搶完后點火燒毀現場毀滅證據。
作案前,郭全城來到青島市長途汽車站對面的五金店,花費200余元購買了一把射釘槍和一袋鋼珠,并通過自己掌握的技術,將射釘槍改裝成可以發射鋼珠的槍支,經試驗殺傷力較大,還準備了塑料扎帶、打火機等作案工具。
2012年12月5日6時許,郭全城用一個黑色背包裝著作案工具,從其暫住處出發,用琴島通IC卡打卡,轉乘幾次公交車后到達案發小區,這個小區郭全城以前來過,感覺偏僻、人少,而且離自己的暫住處較遠。
郭全城下車后在路上溜達了一段時間,上午9時許,他從小區南門進入,見19號樓的單元門開著,就乘電梯上行到六層,下電梯查看樓內布局,做好逃匿準備。
而后郭全城又乘電梯到21層,猶豫著敲了其中一戶的房門,開門的正是王某,但因緊張不敢下手,他就隨便編了一個借口問其租不租房,然后倉皇離開。郭全城乘電梯下樓后到景觀河邊溜達了一會兒,平復了心情后,還是決定搶這一戶。于是他再次回到王某家敲門,但這次開門的除了王某外,還有一名老太太,郭全城見人多不好下手,就趕緊用問路來掩飾。再次下樓出小區后,郭全城乘公交車到了青島市恒星學院車站才下車,并買了水和啤酒喝,以平復緊張的心情,但他還是沒有放棄搶劫的想法。
隨后,郭全城步行走回了案發小區,并在小區附近的一個面館吃了午飯,又在超市買了兩瓶二鍋頭喝下壯膽。13時許,郭全城決定繼續搶劫,回到案發樓座后,他來到劉海莉家的門口,準備好以后開始敲門,見開門的是一名女性,郭全城從外面強行拉開門,進去后隨手將保險門、內側門都鎖上,確定家中只有劉海莉一人后,便用兇器指著嚇得癱坐在地上的劉海莉,要挾其把錢交出來,劉海莉戰栗著從臥室里的柜子里拿出裝有1000元現金和兩張銀行卡的一個紅色布袋,郭全城接過后,用事先準備好的塑料包扎帶將劉海莉的雙手反綁,再逼問出銀行卡密碼。
后來,郭全城又提出與劉海莉發生性關系,劉海莉不從,他就用雙手猛掐其脖頸,見劉海莉已無聲息,便將綁在其雙手上的包扎帶割開,把劉海莉抱到床上。隨后他便到其他房間翻找錢物,中途聽到劉海莉蘇醒過來并哭喊,郭全城折回南臥室,跳上床猛掐劉海莉的脖子,將其再次掐昏。由于害怕劉海莉的聲音引起鄰居的注意,郭全城用水果刀將其殺害。
審判無法饒恕的罪行
為毀滅罪證,郭全城用攜帶的打火機引燃被褥焚燒尸體,將劫得的物品和作案工具裝進背包,迅速逃離現場。他在樓下觀察到臥室的煙越來越多,火勢漸漸大起來后才從小區南門離開,然后把作案工具卷在一起扔到小區附近的河里。他在小區附近打出租車來到水清溝站,乘5路公交車至火車站下車,步行來到棧橋附近,到自動提款機前用搶來的銀行卡取錢,但多次輸入密碼都提示錯誤,便乘304路車來到中山公園附近,從一張僅剩118元的卡中提取了100元。
為了掩人耳目,擾亂警方的視線,郭全城又乘上321路公交車環行兩小時后,回到中山公園站下車,天黑時才坐上隧道2路車返回其在青西新區的租住處。第二天早晨7時許,郭全城來到金沙灘海邊將搶來銀行卡、諾基亞手機全部扔進了海里,又把自己作案時所穿的棉服上衣標志和布兜剪掉扔到了垃圾箱里,點火燒掉了作案時用的背包、毛線帽子等物品。
12月16日晚上,郭全城將作案用的改裝射釘槍和鋼珠埋藏在金沙灘海灘上。12月17日,他帶著家人搬到了嶗山區中韓街道張村新的租房處。郭全城以為一切都被自己掩飾得天衣無縫,沒想到19日16時許,民警找到了他。
經市中院審理認為,雖然郭全城是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較好,但他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后果特別嚴重,情節極為惡劣,依法應當從嚴懲處,故以搶劫罪、放火罪等判處郭全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人民幣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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