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市人社局發布共建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新規
為推動全市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協調發展,加快引進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留學人員來青創新創業,青島市人社局4月12日發布《共建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各級各類創業園區、產業基地等創業載體具體情況,與各區市、重點功能區共建各具特色的留學人員、國際人才創業園區。
實施共建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所在區市、功能區高度重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對創業園有一定投入或扶持措施,創業環境比較好;廠房型園區場地建筑面積在4000平方米以上,樓宇型園區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有相應的供電、供水、網絡等基礎硬件配套設施,具備能夠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基本辦公、公共服務條件;有一定數量的留學人員入園創辦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管理運轉規范有序;有功能較為齊全的創業服務體系;有促進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優惠政策。青島市人社局在規劃指導、協作聯動、政策扶持、人才引進、項目申報、宣傳推介等方面對共建園區提供支持。?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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